二○○八年十二月一日,「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第十四次締約國會議(COP14),即將於波蘭的波茲南召開。一如過去十三年來,台灣礙於非聯合國會員的身分,僅能以民間角色參與,今年則是由環保署副署長帶團,在工研院的名義下,赴波蘭與其他一百九十幾個締約國進行交流。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自一九九二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通過以來,即成為全人類應對全球氣候變遷最重要的協議,其中一九九七年第三次COP大會所通過的「京都議定書」,於今年開始施行,更是第一份具有強制檢排目標的國際協議,全世界僅有約十五個國家沒有參與簽署。
雖然我國並非UNFCCC的締約國,但為了因應在全球氣候變遷框架下的環境標準,政府於今年六月五日,在行政院院會議通過了「永續能源施政綱領」,首度宣示了溫室氣體的減量目標。
除了要在二○一六到二○二○年間,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二○○八年的標準外,還要在二○二五年前,回到二○○○年的排放量二.一四億噸的水平。上述的行動雖然代表政府的確有心在全球變遷的議題上表達自己的立場,但是對照國際上,大部分國家是將標準訂在一九九○年而非還沒結束的二○○八年,我國的說服力似乎不足。
另外在UNFCCC的參與方面,雖然目前我國無法直接參加締約國的正式大會,但是卻能夠透過協助COP會議的推行計畫,貢獻己力。
在這裡,我們要特別呼籲政府重視奈洛比計畫(Nairobi Work Programme)。
奈洛比計畫是二○○六年COP12於非洲肯亞的首都奈洛比召開時所通過的五年計畫,從二○○七開始執行到二○一二。主要是為發展中國家、特別是非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提供幫助,使他們可以參加京都議定書的發展機制,在取得永續發展的同時,阻止氣候暖化。
奈洛比計畫內容分為九大部分,包括協助資料收集、氣候模擬、適應策略等,甚至還包含了經濟多元管理,增加發展中國家經濟能力的彈性,以及減少對於脆度地區經濟的依賴程度。在這個計畫中,特別強調的是助人,使第三世界國家能有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的能力。
我國的邦交國大多集中於非洲及中南美洲,且多為發展中國家。過去當然我國透過包括國際合作等許多機制提供友邦許多包括醫療、農業等援助,現在奈洛比計畫的精神,正是我們過去一直努力的目標。
也因此,我們要特別呼籲政府應該積極投注資源在奈洛比計畫的工作上,協助包括我們非洲友邦或非友邦國家,提升其對於氣候變化乃至於災害的防治處理能力。
氣候變遷已是人類最重視的議題之一,每年COP會議的召開與她將提出什麼計畫都是全球注目焦點。台灣政府除了各部會應整合標準與國際接軌之外,更應主動積極參與COP底下所提出的工作計畫,才不致在全球氣候變遷的行動過程中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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